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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建院学〔2017〕69号:关于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
2017/12/11


苏建院学〔201769

说明: http://crp.jsjzi.edu.cn/images/RedLine.jpg

   关于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

  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全面了解我校2017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,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促进学生健康发展,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开展心理健康普查,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的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普查时间

20171023-20171212

二、组织单位

牵头单位:大学生就业与素质教育中心、教务处、学工处

实施单位:各二级学院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、学生会、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

三、普查范围

2017级新生

四、实施步骤

(一)宣传、准备、培训(1023-118日)

完成2017级新生的资料信息录入,召开普查工作会议,组织普查工作培训,全面做好宣传、准备和培训。

(二)普查测试、问题反馈(119-1130日)

普查采用大学生心理管理系统软件,对2017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网上普查工作,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辅导员指导完成。

1. 1110-15日:学生在心理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心理委员的指导下,根据心理健康普查文件要求完成手机网上问卷测试。

2. 1116-1122日: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心理普查状况的统计、汇总和分析,建立新生心理档案。

3. 1123-1212日: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筛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、汇总、反馈,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并针对共性问题,将以心理健康教育的多种形式加以解决。

五、实施要求

1. 心理普查是为了全面了解我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,帮助学生健康成长,不作为学生奖助学金等发展评价的依据。各二级学院、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
2. 本次普查不采取集中测试,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里使用手机上网完成。

3.心理普查是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,是常规性工作,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完成有关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 

20171017   


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

20171017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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