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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
2018/12/6


苏建院学〔201876

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的通知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    为全面了解我校2018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,进一步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促进学生健康发展,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开展心理健康普查,建立大学生心理档案的有关文件精神,决定开展2018级新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工作。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普查时间

    20181024-20181221

    二、组织单位

    牵头单位:教务处、学生处

    实施单位:各二级学院、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、学生会、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

    三、普查范围

    2018级新生

    四、实施步骤

    (一)宣传、准备、培训(1024-1114日)

    完成2018级新生的资料信息录入,召开普查工作会议,组织普查工作培训,全面做好宣传、准备和培训。

    (二)普查测试、问题反馈(1114-1230日)

    普查采用大学生心理管理系统软件,对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状况网上普查工作,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心理辅导员指导完成。

    1. 1114-21日:学生在心理辅导员、班主任、心理委员的指导下,根据心理健康普查文件要求完成手机网上问卷测试。

    2. 1122-1129日: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进行心理普查状况的统计、汇总和分析,建立新生心理档案。

    3. 1130-1221日: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对筛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、汇总、反馈,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并针对共性问题,将以心理健康教育的多种形式加以解决。

    五、实施要求

    (一)心理普查是为了全面了解我校新生心理健康状况,有针对性地做好新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,帮助学生健康成长,不作为学生奖助学金等发展评价的依据。各二级学院、学生管理部门应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
    (二)本次普查不采取集中测试,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里使用手机上网完成。

    (三)心理普查是进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,是常规性工作,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按照时间节点配合完成有关工作。

    特此通知。

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
20181024


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

20181024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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